1.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私人活动,私人场所、个人网络空间的标识物,个人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以及其他不适宜的场所、情形和环境,不得在网络空间通过设置党徽党旗背景、佩戴党员徽章谋取私利。
2.不得在党徽党旗上添加任何文字、符号和图案等。
3.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党旗。
4.不得制作使用任何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所附制法说明的党徽党旗。确需使用非通用尺度党徽党旗的,必须经县级组织部门批准。
5.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党徽党旗。
6.不得随意丢弃党徽党旗。破损、污损、褪色、标记文字和符号等不符合制作使用规定的党徽党旗,应当按照规定收回、处置。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后,按照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单位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党徽党旗。
7.不得销售不符合制法要求的党徽党旗和党员徽章,以及用于私人场所、个人日常生活的印有党徽党旗图案的商品。
8.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制作党徽党旗。对非法生产、销售党徽党旗制品的企业和个人,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行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9.党员去世后,经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具有相关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同意,可以在其遗体或者骨灰盒上覆盖党旗,但党旗不得触及地面,不得随遗体火化,不得随骨灰盒掩埋。
10.需准确区分党徽与党员徽章。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党员徽章是党员的身份标识,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时,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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