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教办、市属有关学校:
现把山东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参加比赛的教师和学生,要做好一切准备,为做好此次比赛强调以下几点:
1、要充分利用比赛前的时间,每个作品每天都要按照比赛的模式进行多次演练,达到最佳比赛效果,确保取得最好成绩;
2、3月30日下午3:00前各单位按照附表一上报与会人员,发邮件:sgsyjxyjzx@163.com。
3、由实验教学研究中心统一包车前往济南参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寿光市实验教学研究中心
2016年3月29日
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
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九届(东方教具杯)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教装备中心 〔2015〕74号)及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关于举办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预备通知》(鲁教装字〔2016〕7号)要求,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于4月10日在济南市联合举办全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为做好本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由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省教科院联合举办,成立“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主要由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专职教研员及各市教研员、中小学教师组成。
二、比赛规程
(一)参赛对象及分组
各市参评自制教具作者,因会议接待规模受限,原则上每件作品参评作者不超过2人。为便于展评,根据作品的应用领域分为物理、生化、科学、综合四个组别进行评选。
(二)评委组成
评选活动由主任评委负责。每组安排3-5名评委(具体根据作品情况确定)。
(三)评选活动流程
1、现场演示
(1)为保证公平,每件作品根据抽签确定演示顺序;
(2)根据抽签顺序进行现场演示,评委对参评作品提问;
(3)每件作品限时5分钟以内,安排专人提示;
(4)每件作品须安排专人演示,如作者不能亲自参加须委托专人代演示,如无专人演示作弃权处理;
(5)每件作品演示完毕后由评委现场打分、填写评价意见。
2、小组评议:小组评选结束后由组长召集评委就本组作品进行评议,填写综合评选意见、打分,确定本组作品排名并签字。
3、综合评议:由主任评委召集各组组长对全部作品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综合获奖等次及遴选推荐参加全国评选活动作品并签字。
4、结果呈现:评选结果及拟推荐参加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作品经组委会综合认定后在山东教育装备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以文件形式发布。
(四)评价标准
1、教师作品评价标准:
(1)教学性(20分)。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与教学工作结合紧密,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
评分参考:优秀16-20分,良好12-16分,一般8-12分,合格4-8分。
(2)科学性(25分)。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评分参考:优秀20-25分,良好15-20分,一般10-15分,合格5-10分。
(3)创新性(25分)。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融合方面有创意。
评分参考:优秀20-25分,良好15-20分,一般10-15分,合格5-10分。
(4)启发性(20分)。适于探究式教学,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和交流。
评分参考:优秀16-20分,良好12-16分,一般8-12分,合格4-8分。
(5)实用性(10分)。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评分参考:优秀8-10分,良好6-8分,一般4-6分,合格2-4分。
2、学生作品评价标准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和交流。25分。
评分参考:优秀20-25分,良好15-20分,一般10-15分,合格5-10分。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25分。
评分参考:优秀20-25分,良好15-20分,一般10-15分,合格5-10分。
(3)设计新颖,构思巧妙,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25分。
评分参考:优秀20-25分,良好15-20分,一般10-15分,合格5-10分。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性能稳定,造价低廉,便于自制推广。10分。
评分参考:优秀8-10分,良好6-8分,一般4-6分,合格2-4分。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15分。
评分参考:优秀12-15分,良好9-12分,一般6-9分,合格3-6分。
3、自制教具能手评价标准
参选自制教具能手的被推荐人要有作为第一作者的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未曾被授予过省级及以上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推荐人在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得一次二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2)推荐人在历届省级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或教研活动中曾获得两次二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4、组织奖评价标准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区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评选活动程序规范,并按照评选方案规定报送自制教具作品。有本地组织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情况的文件、工作方案、通报和书面总结。
(2)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组织有序,认真解说,善始善终。
(3)在本届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五)奖项设立
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比例20%左右,二等奖比例50%左右,三等奖比例20%左右。
“自制教具能手奖”由评审委员会按评价标准综合评定。
组织奖由组委会办公室依据评价标准综合认定。
三、时间安排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4月10日下午17:00前报到,19:00召开领队会,会后所有参评人员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比赛顺序,适应场地。
报到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号)。
(二)比赛时间
2015年4月11日至12日。
四、有关要求
本次展评会议不收取展评费用,参评代表的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按有关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为做好会议组织协调工作,需各市指派一名领队带队参赛。请各市尽快确定领队人员并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一)于4月4日前发我中心技术科,以便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
邓艳君,0531-86983394(传真),13065096666
2016年3月25日
附件一、
市参会回执 | ||||
序号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注:此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行数或页数。 |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