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12月4日下午我校200余名师生参加了由市委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体育局联合组织开展的“与法同行 千人健步”活动暨法治广场启用仪式。
下午2:30“与法同行 千人健步”活动暨法治广场启用仪式正式开始,寿光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建东发表讲话,刘市长指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对于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着重要的意义,他倡导大家努力成为学法的主动者、守法的倡导者、尊法的先行者、用法的模范者,努力提升个人的法治素养,不断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随后,我校全体学生在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杨福亮带领下,面向宪法石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庄严的誓词、震天的口号在大会现场上空回响,极大地激发起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的热情。宣誓完成后,我校学生统一佩戴着“与法同行”红色标志帽,在领队人员的带领下,开始了“与法同行·千人健步” 活动。虽然天气寒冷,但同学们热情高涨,在寿光市法治广场,30余块石刻、石雕、墙面浮雕栩栩如生,雕刻的法律故事、寿光籍的法治人物引人入胜,“一五”到“七五”普法历程一目了然,常用法律法规宣传栏造型美观、内容丰富,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到我市法治文化的建设成果,享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宪法晨读、学宪法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此次“与法同行·千人健步”活动,不仅使我校师生丰富了法律知识,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更提高了我校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在全校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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