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NO.2 MIDDLE SCHOOL OF SHOUGUANG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 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1-05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办字〔2021       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1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形式及成绩等级划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3科。英语总分为120分,其中听说测试40分,笔试80分;其它各科总分分值不变,各学科等级划分办法不变。

地方与学校课程相关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再单独作为科目呈现。

(二)考试时间

文化课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13-16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英语听说测试时间为327日,由市教科院统一组织安排,我市教体局按照有关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的认定、审核、公示等工作由初中学校在教体局的指导、监督下按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于512日前完成。

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于52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信息技术考试于418日前完成,有关要求按《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初中学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20104号)执行。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由初中学校组织认定,教体局有关科室负责审核把关,于416日前完成。其成绩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成绩达不到B等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规范多次考试制度。初中学校要加强对申请提前考试考生的审核,避免学业成绩达不到一定水平的考生盲目提前考试。对提前参加考试并获得理想成绩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指导,“一生一案”制定相关保障措施,支持其后续拓展深度学习。要严格执行省定课程方案,严禁统一提前结束课程或对部分学生组织应试的“快班”让学生提前参加考试。

(三)成绩管理

考生成绩属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成绩,要通过适当方式将考生考试成绩通知本人。考试成绩只能用等级表达,严禁用原始分数、点数等其它表达形式变通。

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及考查科目成绩,由市教体局划分等级、公示、核对无误后,于528日前上报到“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

信息技术考试成绩,由市教体局公示、核对无误后,于418日前上报到中考平台。

我市户籍学生,在潍坊市内其它县市区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需回我市升学,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科目的考试,以上考试科目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考查科目成绩,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上传到中考平台。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本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进行毕业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等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为50%D等严格控制。各初中学校对等级指标分配办法进行研究论证,确保办法科学、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落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各项要求,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尤其要切实加强对转学学生转学前学期评价结果的认定、审核。要按照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潍教明电〔201551号)有关要求,对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逐级签字、网上公示等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公示。市教体局将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各初中学校落实情况逐项进行督查,对照各初中学校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进行抽查、验证,加强对转学学生评价结果的审核。

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结果和毕业评价结果由初中学校上传到中考平台。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430日前完成,56-11日在学校醒目的地方和初三学生教室内进行公示,513日前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并将学期评价结果和毕业评价结果上传到中考平台。教体局于514日前完成中考平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审核、公示、确认等工作;于517日前将审核过程、审核结果、公示确认结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备案。

潍坊市内学籍转学到我市的学生,所缺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原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转到我市教体局,不再由学生本人提供。学籍在潍坊市以外,经批准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安排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认定;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各学期的学业成绩,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交给报名初中学校。

三、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

(一)考生报考范围

考生只能在一个县市区(市区作为一个区)报名;跨县市区(市区作为一个区)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另行公布,职业学校其它类别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普通高中招生的报名对象为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已注册我市初中2018级学籍的学生,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报名。不得报考学籍、户籍以外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有招收县外学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中除外)。报名时,学生须提供: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三张。初中学校对学生的学籍、身份证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对。

属于以下3种情况之一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登录“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提报户籍、房产、初中就读等相关信息进行申请,经寿光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按照寿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规定进行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1.户籍在我市、在我市以外的潍坊市其它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拟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

2.户籍在我市、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考生;

3.户籍在潍坊市外、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因监护人在潍坊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潍坊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考生。

其中,第23类考生申请时还需提交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以及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由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第3类考生除需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须提供学生及其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须提供监护人在我市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半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等工作证明、房产证或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

市教体局于418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统一上传到中考平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其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权益。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本地户籍学生和符合条件、经批准来我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潍坊市外户籍学生,必须参加我市考试报名以及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二)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设置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

1.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第三个为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普通高中实行划片招生,考生应按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和相关要求填报志愿,超出招生范围和不按要求填报的志愿无效。

从今年起,在部分中职学校设置“职教高考班”试点。中职学校招收的“职教高考班”学生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培养目标主要面向“职教高考”,学制三年,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政策,毕业后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具体招生学校另行公布。

3.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服从调剂,则在所填报志愿未能投档的情况下,根据考生位次优先原则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院校。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设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志愿下设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和相关专业。

(三)考试地点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原则上按初中就读地(县市区)为主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另行公布。潍坊市内初中学校学生,全部在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学生,因回户籍所在地或因监护人在潍坊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经审核可在我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在报名初中学校所在的考点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四个批次顺序录取。

(一)“3+4”招生录取

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7月上旬完成。

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等志愿的录取。此政策应告知所有报考学生及家长,做到“应知尽知”。

(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录取于718日前完成。

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录取,由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负责。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各高中学校根据我市高中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要公布学校选课走班办法。录取时,由高中学校根据划片范围或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确定录取标准,报教体局审核批准。教体局在招生录取方案及各类录取标准审查、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和推荐生测试等方面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1.录取的基本依据。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3.录取方式。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录取时,要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剩余计划。

1)综合录取。在教体局监督指导下,各学校按照其招生范围或考生志愿、分配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等级择优录取。

2)推荐录取。各高中学校要重视特殊才能学生招生,结合高中特色化发展需要,认真制定特殊才能学生选拔、培养方案,切实加强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培养工作。要根据本校实际和特色化建设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特殊才能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创新等学生录取人数包括在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内。招收特色项目特长生的学校,要根据报名考生的特殊才能制定针对性的测试方案进行专项测试或特殊才能认定办法,按照《普通高中招收特殊才能学生实施细则》和《关于招收部分特色项目特长生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考生特殊才能水平、综合能力、中考成绩录取。各学校的特殊才能招生类别及招生录取培养方案,于41日前报市教体局备案。

3)艺体特长生录取。高中学校的艺体特长生招生,从严控制招生学校数量、招生计划、报名人数。继续设置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相应文化课录取底线,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B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高中学校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教体局统一审核并加盖寿光市普通高中招生专用章后,统一发放。高中新生入学时,学生须交验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并以此作为注册高中学籍的依据。未经教体局审核盖章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4.指标生政策。2021年,指标生分配办法原则不变,按照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原则,直接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的原则依据是:初中毕业生人数、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和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三者的权重为5:3:2;初中毕业生去向情况中,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情况以同等权重计。

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公办高中本考区统招生录取的最低等级。凡因达不到录取标准下限导致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普通生计划指标划入本考区统一录取。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在毕业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

各初中学校对2021年毕业学生逐一确认是否享受指标生政策,并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经家委会代表、校长签字,在班内、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依据。

5.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从2021年起,拟取消民办普通高中跨地市招生。2021年民办普通高中潍坊市内招生范围原则上保持稳定,按全市统一政策要求录取。

6.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海军航空实验班(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继续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分市招生计划、考试程序和学生管理培养办法,经寿光市教体局审核、潍坊市教育局审定后,由招生学校发布。市教体局协助学校和招飞部门做好宣传、体检、招生等工作,指导初中学校积极动员和鼓励品学兼优、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踊跃报考。体检工作可在招生志愿填报前进行,严禁违规提前组织知识测试。

7. 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录取。经潍坊市教育局批准开展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试点的学校,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三)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

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8月中旬。因报名人数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平台上进行二次征集志愿,重新组织报名补录剩余计划。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作退档处理,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不得改录。

(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录取完成时间为8月下旬,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作退档处理,不得到其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没有在中考平台填报志愿的学生直接到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录取标准、程序和办法,实行注册入学,注册入学截止时间原则上为10月底。

(五)特殊考生政策

继续实行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照顾范围、照顾录取办法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多项特殊考生资格的考生,可全部申报,录取时只取最高项予以照顾。

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由本人向初中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初中学校和市教体局分别对其特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23日前上报中考平台。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我市以外、潍坊市内学籍考生,由学籍所在县市区、学校进行特殊考生资格审核并通过中考平台一并上报。潍坊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符合我市特殊考生条件的,由报名初中学校上报市教体局审核并上传到中考平台。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2021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韩效启同志任组长,统筹疫情防控与考试等相关工作。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着减少考生流动和聚集的原则,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属地化管理。各学校也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有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要确定一个牵头科室(或部门)负责本单位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信息发布、成绩上报、联系、协调等工作,并确定一名熟悉情况的联系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

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方案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审定、考试报名、考试组织等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以及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监管;民办教育科负责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审核及招生行为监管;职成教科负责职业院校相关志愿的填报及各项录取工作;体卫艺科负责制定疫情防控下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工作和艺体特长生的招生监管工作;教科研中心负责英语听说测试、实验操作考试、中考阅卷、成绩复核和发布等工作;招生办负责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工作;电教馆负责志愿填报、考试阅卷、结果查询等信息系统的网络保障工作。相关职能科室要在潍坊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单位)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落实审核备案制度

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方案、艺体特长生以及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实施方案须报教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410日前报教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进一步完善录取结果备案制度,各类招生录取名单均要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报教体局备案,未进行录取备案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四)规范招考行为

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考试过程、阅卷、分数统计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命题、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切实加强考生入场管理,强化措施,杜绝考生替考行为。全市文化课科目考试原则上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考场,考场、保密室全部按高考标准使用视频监控、无线通讯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监控录像报市教体局保存半年。推荐生、特长生自主测试由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进行全程录像,并连同试题试卷保存一年。严格成绩管理,上报成绩实行校长签字负责制,教体局审核无误后上报潍坊。

加强招生平台管理,除考生个人用户外,其它所有管理用户必须使用UKEY数字证书认证方式登录,使用人员全部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考生资格申报、材料提供、考试,以及监考教师、考务人员等全部签署诚信承诺书。

我市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按招生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五)严肃招生纪律

未经批准,严禁高中学校提前进行招生宣传,严禁普通高中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违规以承诺“直升高中”、提前“录取承诺”、签订“录取协议”、高额物质奖励、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学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高考“状元”或升学率。严格落实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严禁任何初中学校、教师等阻止、干预学生合法选择志愿学校,或擅自代替学生报名。严禁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以代理、中介方式招生,或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

切实维护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禁超计划或超班额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擅自补录学生。严禁无招生资质或未经批准招生的学校、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未经批准,不得以国际班、双文凭班名义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备案,不得招收国际学生。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未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市内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招收已被其它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加强学籍管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出现抢注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六)强化监督问责

完善公开公示、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和完善社区代表(学生家长)参与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诚信招生公开承诺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纳入高中办学水平评估、教师师德考核、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民办学校信誉等级评价等相关处理。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予办理学籍转接。对造成试题泄密,或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指标生分配、报名、考试、阅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殊考生资格审核、推荐和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要把廉洁办考、招生贯彻始终,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七)做好疫情防控与安检

考试疫情防控纳入属地疫情防控机制。加强考点考场安检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考生和考务人员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每个考点要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文化课及有关项目专项测试工作,各考点都要制定周密、安全、公平的测试组织实施方案,报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准同意后实施,并报教体局备案。

(八)加强风险防控

各学校要结合近年来工作实际,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疫情防控、安全保卫、考务安排等制度,针对报名、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梳理风险点,细化风险清单,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学校的工作方案、风险清单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前报市教体局备案。

(九)加强服务指导

要通过多种途径向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初中学校要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并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以及各方责任印制“明白纸”,按照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一式两份提前发放给考生和家长,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初中学校留存一份备查,教体局进行抽查,确保每一名考生和家长都熟知相关政策要求。各初中、高中、中职学校均要设立“中考咨询师”,由熟悉政策的人员担任并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各初中学校于43日前将“中考咨询师”信息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在资格审核、报名等环节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部门数据共享、实施全程网办等措施,实现家长“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家长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在考试和招生录取阶段,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专班,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稳定。

(十)明确目标责任

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要求和权责清单,厘清各学校工作清单,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有关要求按规定纳入考核或督导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切实落实。

以上政策由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按照工作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寿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表

3.2021年潍坊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4.普通高中招收特殊才能学生实施细则

5.202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录取重点工作备忘录


附件1

 

2021年寿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韩效启

   员:凌绪刚 黄本新 刘福昌 单学然 李永玖 韩艳俊 

肖学军 张新坤 商荣宾

领导小组下设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

  任:肖学军

副主任:李钦涛    

  : 杨庆训 孟令东 常相利 杨延民 张伟林 李柏林

张瑞海 杨俊会 王冬梅 张锡铭 林  琳 郭维桢

  伟 张夏华

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以及其它相关日常工作。

 

 

 

 


附件2

 

202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科目

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

 

 

613

(星期日)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7:30

614

(星期一)

数学(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615

(星期二)

英语(笔试部分)

8:30-10:00

 

616

(星期三)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附件3

 

2021年潍坊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下特殊考生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它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立功受奖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4.独生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

5.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

6.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职业院校的,享受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


附件4

 

普通高中招收特殊才能学生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卓越人才选拔培养,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办学,制定普通高中招收特殊才能学生实施细则。

一、特殊才能学生的界定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殊才能学生,主要是指在以下学科或方面具有较高学科素养、创新潜质和突出才能的学生:

1.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自然科学;

2.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社会科学;

3.艺术、体育;

4.科技创新。

根据高考有关政策、人才培养需求和招生情况,招收的特殊才能学生类别可适时进行调整。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人数

普通高中学校要重视特殊才能学生招生,结合高中特色化发展需要,认真制定特殊才能学生选拔、培养方案,县级教育部门确定一至三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殊才能学生。招生范围面向本县市区。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特殊才能学生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高中学校可制定各初中学校特殊才能学生报名人数或比例上限。高中学校要与初中学校协同配合做好报名工作。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创新类学生录取人数包括在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内。

三、招生方案

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实行教育部门指导下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流程包括制定招生简章、高中学校考核测试、确定资格名单、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录取等环节。特殊才能学生录取依据为“特殊才能水平+综合能力+学业水平”。

1.制定招生简章。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才能学生招生简章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收的特殊才能类别及招生计划、培养目标、报名条件及方式,考核测试程序及办法、录取办法、监督机制、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高中学校可根据不同特殊才能类别,分别设定具体报名条件、考核测试办法和录取底线,并根据考核测试结果分别制定具体录取办法。招生简章经所属教育部门核准备案后,由学校提前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不得将非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竞赛、活动等成绩作为报名条件。

2.组织考核测试。招生学校组织对特殊才能学生进行考核测试,主要考核学生核心素养、学科素养,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高中学校要精心设计考核测试内容和办法,对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才能的学生,主要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着力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

3.确定资格名单。高中学校根据测试结果,分别确定享有特殊才能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和录取办法,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享有特殊才能录取资格学生人数不超过特殊才能招生计划数。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审核后,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以上工作于2021420日前完成。从2022年起,原则上于3月底前完成。

4.录取。经高中学校考核测试并公示后具有特殊才能录取资格的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高中学校设定底线的,根据具体录取办法予以正式录取。

高中学校对录取的特殊才能学生要加强培养,建立学生成长跟踪机制和档案,对学生毕业后升学及后续发展情况进行追踪,加强分析,不断完善培养方案。要对初中学校特殊才能学生培养工作进行指导,初中学校做好配合,加强学生衔接贯通培养。

 

 

 

 

 

附件5

202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重点工作备忘录

 

序号

工作项目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印发202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312

2

召开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

市教育局

312

3

上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联系人信息

各县市区教体局

各直属学校

315

4

组织全市英语听说测试

各县市区教体局

市直初中、市教科院

327

5

各县市报备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清单及应急预案备案

各县市教体局

330

6

各县市上报高中学校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录取方案

各县市教体局

41

7

组织音乐、美术考查,综合实践活动等级认定

各县市区教体局

各初中学校

416

8

组织全市信息技术考试

市招生考试研究院、市教育信息化研究院

420

9

上报、审核信息技术、考查科目成绩

各县市区教体局

市直初中

420

10

审核县外学籍回户籍所在地学生报考资格,上传跨县市区报考考生信息

各县市区教体局

420

11

组织文化课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志愿填报

各县市区教体局

有关中学

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425日-29

12

组织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市创新教育研究院

430

13

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审核、公示、上报

各初中学校

各县市区教体局

514

14

组织体育与健康考试

市教育局家庭教育科

各县市教体局

520

15

上报特殊考生名单

各县市区教体局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25日前

16

上报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成绩

各县市区教体局

市创新教育研究院

市教育局家庭教育科

530

17

组织文化课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各县市区教体局

613日-16

18

组织阅卷、成绩统计及发布

市教科院

各县市区教体局

628

左右

19

组织复核试卷

各县市区教体局

市教科院

630

20

各县市合成成绩并上报

各县市区教体局

市教科院

71

21

上报中外合作办学录取结果及确认名单

县市区教体局

有关市直高中

73

22

组织录取“3+4”志愿,上传录取结果

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有关中职学校

7月上旬

23

组织录取普通高中志愿,上报录取结果和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各类录取标准

各县市区教体局

市教育局

718日前

24

组织中职学校“职教高考班”志愿录取

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718

25

组织录取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上报录取结果

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8月中旬

26

组织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上报录取结果

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8月下旬

27

中考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相关单位、科室,各中学

7月底前

 

 

 

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149日印发

校对: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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