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
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教育局,省监狱管理局,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 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17号)有关规 定,2020年4月,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 《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 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 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经省司法 厅、教育厅研究,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待人员范围
(一)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民警烈士(以下简称烈士)的子 女。
(二)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荣获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一级、二级 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民警(以下简称英模)的子女。
(三)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
(四)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民警烈士、英模和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司法行政民警,其子女的户籍或 学籍在我省辖区内的,可享受我省优待政策。
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司法 行政机关在职人民警察。享受优待政策的子女应为血亲子女。
二、优待措施及标准
(一)高等教育方面
司法行政机关民警烈士、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司法 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志愿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可保送至司 法行政院校学习深造。
司法行政机关民警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髙等学校的,可在有 关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司法行政英模和因公牺牲、 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司法行政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方面
司法行政机关民警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 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或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 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降分(或降等级)录取。
(三) 义务教育方面
司法行政机关民警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 公伤残司法行政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 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或初中就 读。
(四) 学前教育方面
司法行政机关民警烈士、司法行政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 至四级因公伤残司法行政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 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结合监护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 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三、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 沟通协作,每年初根据本地区优待对象入学、升学具体情况,进 行研究、会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进行 信息釆集和资格审核。省监狱管理局和有关市司法局要层层建立 本地优待对象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逐级审核上报。每年1月 上旬,省监狱管理局、有关市司法局政治部(处)完成当年度 拟入学或升学优待对象的信息采集、公示、审核、汇总工作,报 省司法厅政治部,并印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根据 司法行政机关报送的优待对象信息,负责抓好优待政策的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优待对象的学籍信息等全面核查,及 时掌握情况,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学校和有关单位,做 好相应名额、计划的预留等工作,落实好在本地入学或升学的优 待对象的各项具体优待政策。每年9月上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要将优待落实情况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其子女的户籍或学籍在外省 (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需落实教育优待工作的,信息采集和 资格审核由人民警察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经省监狱管理 局、有关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后,由省司法厅转相关省(自治 区、直辖市)落实。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其子女 的户籍或学籍在我省辖区内需我省落实教育优待工作的,信息采 集和资格审核由人民警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 机关负责,抄送我省司法厅后,转至其子女户籍或学籍所在市落 实。
我省省直监狱戒毒机关的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 公伤残司法行政人民警察,其子女的户籍或学籍在我省辖区内需 我省落实教育优待措施的,由优待对象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市级司 法行政机关统筹开展。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上报,积极配合。
司法行政机关烈士、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司法行政 民警子女,若申请保送至司法行政院校,保送程序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暂行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司法行政人民警察子 女教育优待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 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激励鼓舞士气的生 动实践,对凝聚警心、激励队伍、鼓舞士气、抚慰家属具有重要 意义。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向党委、政府 汇报,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抓好政策落地,切实让优待对象感 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 认真负责,严格标准,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无误。司法 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司法行政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 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规范性要求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政工部门要明确专人负 责,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优待对象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 准确无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错报现象。要切实加强 工作监督,对于失职失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 肃处理。
(三)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优待政策落实。市、县级 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积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尽 快制定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特别是进一步明确本 行政区域内优待对象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的降分降级 办法,并组织协调各类学校、有关单位抓好具体政策落实,确保 入学、升学的优待对象享受到优待政策。各省直监狱戒毒单位和 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与本区域教育行政部门沟通配合, 切实落实好优待政策,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 伤残人民警察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司法 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司法行政 机关民警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司法行政民警子女申请减免学杂 费。
各市制定的实施细则,应及时报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备案。
信息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抄枝講勢京嬴管理处。
山东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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