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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二中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基本规范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11-01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环节,是教师为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养成习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教师应把课堂作为神圣的育人殿堂,做到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用科学精神、精湛专业和人格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根据《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寿光二中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基本规范》,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课前规范

1.课前到位。坚持上课前二分钟到位,教师到达教室门口时应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上课情绪,检查学生课前学具准备情况,及时表扬、肯定或指出不足,创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

2.课前组织。正式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走上讲台,班长喊“起立”时,老师迅速检查学生起立情况,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待全体学生起立规范后方可师生间问候、行礼。行礼过程中,气氛应庄重,感情要亲切。

3.功能教室上课。在各个功能教室授课时,科任教师必须带领学生排队整齐、安静进入教室,并教育学生爱护各功能室内的仪器设备,认真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切实搞好组织工作。

4.教师仪表。教师上课穿着要朴素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不允许穿拖鞋进教室。男教师不允许留长发,不允许穿背心进课堂,女教师不宜化浓妆、穿短裙。

二、课中规范

1.语言文明。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讲普通话,语言要流畅、生动,富有感染力。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时应严、爱相济,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教学板书。要工整、规范,设计合理。禁止使用繁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一般情况下,重点内容要板书在黑板中间,学生板演要放在黑板两侧。

3.面向全体学生。根据教学内容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技术,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内驱力。注重个别差异,时刻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关注学生的参与面,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严禁放弃对学困生的教育。

4.思想品德教育。每位教师都要发挥育人作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优良的道德行为习惯,切实加强养成教育。

5.树立“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教学理念。根据学情基础,遵循学生认知规律,设计教学过程。注重培养学生认真倾听、仔细观察和善于反思等良好的习惯,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6.师生行为。

⑴教师应该站立上课(音乐教师弹琴时除外),学生进行作业、实验等操作活动时,教师应行间巡视指导,不可处理其它事务,巡视时的语言和动作以不影响其他学生正常活动为宜。教师要注意学生的站姿以及看书、写字的姿势,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保护学生的视力。

上课时不得处理与本课教学内容无关的事务,不能接打电话,更不得中途离开课堂。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课堂时,要明确告知学生接下来的具体任务。

⑶教师必须做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如逢眼保健操时间,任课教师应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操。⑷如有其他人员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客人先离开教室。下课后,教师应在教室中停留一会儿,解决学生可能需要单独询问的问题,或与学生沟通交流。

三、课后规范

1.下课铃响后,教师应及时结课,同样要规范每次结课时的师生互相问候与行礼。如校内或外地人员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向听课老师行礼。

2.在各个功能室授课的,下课后科任教师必须负责组织学生排队回原教室,立即收拾功能室器具,始终保持环境秩序井然。

3.教师因公差或外出学习培训,事先必须与相关教师作好调课或代课安排,严禁无人上课的现象出现。

附:《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八不准》

1.不准未经精心备课进入课堂;

2.不准带手机进课堂和接打电话;

3.不准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在课堂上出现颓废消极、不文明的言行举止;

5.不准布置重复、无效和过多的课外作业;

6.不准出现上课迟到、旷课和拖堂现象;

7.不准坐着上课;

8.不准任何形式的“放羊式”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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