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教体字〔2020〕32号
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
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教育学区,有关市属学校:
现将《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
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8日
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办字〔2020〕 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形式及成绩等级划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英语学科为90分,其它科目总分分值不变;各学科等级划分办法不变。
体育与健康、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今年暂停,不作为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二)考试时间
文化课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由潍坊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7月13日—16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初三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评价结果的认定、审核、公示等工作由初中学校在教体局的指导、监督下按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于6月25日前完成。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认定,教体局有关科室负责审核把关,于6月10日前完成。其成绩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成绩达不到B等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三)继续实行多次考试制度
初中学生结合实际可以提前进行某些学科的考试。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初一、初二已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初一、初二年级学生提前参加考试或申请对已考科目进行重考的,需由学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
(四)成绩管理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成绩,由教体局上报到“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
学生初一、初二年级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转学到其它县市区的或其他县市区学生转学到我市初中学校的,其相关科目成绩由我市教体局(或其他县市区教体局)开具书面成绩证明(潍坊市区由潍坊市教科院开具),转给学生现在所在的县市教体局(或我市教体局)。
户籍在我市,在潍坊市内其它县市区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回我市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成绩,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一并上传到中考平台。
考生成绩属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成绩,要通过适当方式将考生考试成绩通知本人。考试成绩只能用等级表达,不得用原始分数、点数等其它表达形式变通。
(五)做好疫情防控、安检等工作
将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疫情防控机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场所及设施消毒,设考场的教学楼设置临时留观点,考点设置留观室。每考点配备至少两名专业医务人员、救护车。初中学校考前向考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考生考前一天自测体温并签署承诺书,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后交考点。考生及工作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考场时进行至少两次安检、两次体温检测,提前打印并出示健康码。如发现体温异常人员,严格按照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第357号)要求,做好临时留观、转运诊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考点按留观室相应标准设置供发热考生专用考场,经医务人员同意,发热考生可先参加考试。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本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进行毕业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等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为50%,D等严格控制。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落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各项要求,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尤其要切实加强对转学学生转学前学期评价结果的认定、审核。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潍教明电〔2015〕51号)有关要求,对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逐级签字、网上公示等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公示。市局将对各初中学校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过程督查,对照各初中学校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进行抽查、验证,加强对转学学生评价结果的审核。各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6月19日前完成, 6月19日-23日在学校醒目的地方和初三学生教室内进行公示,6月25日前报基础教育科并将学期评价结果和毕业评价结果上传到中考平台,教体局于6月25日前完成中考平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审核、确认等工作。
潍坊市内学籍转学到我市的学生,所缺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原学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转到我市教体局,不再由学生本人提供。学籍在潍坊市以外,经批准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安排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认定;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各学期的学业成绩,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于6月10日前交给报名初中学校。
三、考生报名与填报志愿
(一)报名资格与材料
1.我市在校学生的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的报名对象为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已注册我市初中2017级学籍的学生,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报名,不得报考学籍、户籍以外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有招收县外学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中除外)。报名时,学生须提供: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2.回户籍地考试考生的报名
具有我市户籍,在我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若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登记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在正式报名前,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初中学籍信息给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到教体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信息由教体局于6月14日前统一上传到中考平台。潍坊市外学籍的学生还须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初中阶段各学期学业成绩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相关材料,由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安排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认定。
3.潍坊市外户籍学生的报名
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因监护人来我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提供学籍号、户口簿、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学生及其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须提供监护人在我市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等工作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经市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报名。6月14日前一并将学生信息上传到中考平台。
所有考生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确认;重复报名的,取消其在我市的报名考试资格。
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本地户籍学生和符合条件、经批准来我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潍坊市外户籍学生,必须参加我市考试报名以及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其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权益。以上学生需参加考试报名以及我市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
(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
(1)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或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初中学校对学生的学籍、身份证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对。
(2)回户籍地考试考生的报考。其报名资格材料由户籍地所在的初中学校进行审核后,再由学校于6月8日前到教体局统一审核。
(3)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来我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其报名资格材料由居住地所在的初中学校审核后,再由学校于6月8日前到教体局统一审核。
符合(2)、(3)条的学生信息,由学校按规定时间报基教科统一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由教体局于6月14日前统一上传到中考平台。
2.指标生资格审核
初中学校要对2020年毕业学生逐个确认是否享受指标生政策,并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经家委会代表、校长签字,在班内、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16日前上报教体局审核,审核结果作为指标生录取依据。
3.入学资格审查
高中新生入学时,学生须交验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并以此作为注册高中学籍的依据。
(三)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设置与填报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
1.“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第三个为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划片招生,考生应按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和相关要求填报志愿,超出招生范围和不按要求填报的志愿无效。
3.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服从调剂,则在所填报志愿未能投档的情况下,根据考生位次优先原则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院校。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设一个,考生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3+4”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填报全部通过中考平台进行,填报时间为6月23日-26日(每天8:00-21:00)。填报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填报;报名期间允许多次查看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
各初中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严肃纪律,初三考生个人信息及报考志愿信息只能由考生本人知晓,要明确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严禁泄露考生信息,严禁由学校老师或招生学校代替报名,严禁组织考生报考指定高中段学校。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群体事件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和领导责任。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一)“3+4”招生录取
“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8月上旬完成。
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各高中学校根据我市高中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要公布学校选课走班办法。录取时,由高中学校根据划片范围或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确定录取标准,报教体局审核批准。教体局在招生录取方案及各类录取标准审查、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和推荐生测试等方面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1.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录取方式
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录取时,要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剩余计划。
(1)综合录取。在教体局监督指导下,各学校按照其招生范围或考生志愿、分配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等级择优录取。
(2)推荐录取。高中学校要切实落实好推荐录取政策,进一步加强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培养工作。要根据本校实际和特色化建设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录取办法。招收特色项目特长生的学校,要根据报名考生的特殊才能制定针对性的测试方案进行专项测试或特殊才能认定办法,按照《关于招收部分特色项目特长生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根据考生特殊才能水平、中考成绩录取。各学校的特殊才能招生类别及招生录取培养方案,于6月9日前报市教体局备案。
(3)艺体特长生录取。高中学校的艺体特长生招生,从严控制招生学校数量、招生计划、报名人数。严格按照疫情防控“不聚集、不扎堆”的要求,由招生学校制定周密、安全、公平的测试组织实施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准同意后实施,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继续设置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相应文化课录取底线,学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方可录取。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高中学校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教体局统一审核并加盖寿光市普通高中招生专用章后,统一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是高中学籍注册的依据,未经教体局审核盖章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3.指标生政策
2020年,我市各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80%作为指标生,按照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原则,直接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的原则依据是:初中毕业生人数、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和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三者的权重为5:3:2;初中毕业生去向情况中,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情况以同等权重计。
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公办高中本考区统招生录取的最低等级。凡因达不到录取标准下限导致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普通生计划指标划入本考区统一录取。
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在毕业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
4.潍坊市外民办计划的招生录取
经批准招收潍坊市外初中毕业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招收市外学生,应分市提出生源计划,经寿光市教体局、潍坊市教育局核准后,由省教育厅协调生源地所在市纳入当地高中招生计划并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统一录取、统一管理,具体流程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执行。
5. 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海军航空实验班(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继续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分市招生计划、考试程序和学生管理培养办法,经寿光市教体局审核、潍坊市教育局审定后,由招生学校发布。市教体局协助学校和招飞部门做好宣传、体检、招生等工作,指导初中学校积极动员和鼓励品学兼优、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踊跃报考。体检工作可在招生志愿填报前进行,严禁违规提前组织知识测试。
普通高中录取结果于8月20日前导入全市中考平台。
(三)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
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因报名人数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平台上进行二次征集志愿,重新组织报名补录剩余计划。
(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实行注册入学,根据考生志愿向相关学校投档,考生也可直接到相关学校报名,根据报到情况进行录取。普通中专录取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完成时间为11月20日前。
(五)特殊考生政策
对卫健部门审定的新冠肺炎援鄂医疗队员子女,今年报考普通高中的,享受“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同等照顾政策;报考本市三年中等职业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今年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暂停,不执行听力残疾考生照顾政策。其它类别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不变。符合多项特殊考生资格的考生,只取最高项(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见附件)。
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初中学校、市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分别对其特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23前上报中考平台。
我市以外、潍坊市内学籍考生,由学籍所在县市区、学校进行特殊考生资格审核并通过中考平台一并上报。潍坊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符合我市特殊考生条件的,由报名初中学校上报市教体局审核并上传到中考平台。
五、招生收费
学生领《录取通知书》时,各高中要发放《新生入学须知》。其中涉及到开学时的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并经教体局规划财务科审核。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韩效启同志任组长,统筹疫情防控与考试等相关工作。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着减少考生流动和聚集的原则,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属地化管理。各学校也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有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要确定一个牵头科室(或部门)负责本单位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信息发布、成绩上报、联系、协调等工作,并确定一名熟悉情况的联系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
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方案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审定、考试报名、考试组织等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以及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监管;民办教育科负责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审核及招生行为监管;职成教科负责职业院校相关志愿的填报及各项录取工作;体卫艺科负责制定疫情防控下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和艺体特长生的招生监管工作;教科研中心负责中考阅卷、成绩复核和发布等工作;电教馆负责志愿填报、考试阅卷、结果查询等信息系统的网络保障工作。相关职能科室要在潍坊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单位)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审核备案制度
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方案、艺体特长生以及特色项目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须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招收潍坊市外学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教体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相关招生方案须经教体局审核后,报潍坊教育局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方案、特殊才能学生招生类别及招生录取培养方案,于6月15日前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进一步完善录取结果备案制度,各类招生录取名单均要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市教育局备案,未进行录取备案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
(四)规范招考行为
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密组织考试过程、阅卷、分数统计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切实加强考生入场管理,强化措施,杜绝考生替考行为。文化课科目考试原则上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考场,考场、保密室全部按高考标准使用视频监控、无线通讯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监控录像报教体局保存半年。推荐生、特长生自主测试由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进行全程录像,并连同试题试卷保存一年。
严格成绩管理,上报成绩实行校长签字负责制,教体局审核无误后上报潍坊。
加强招生平台管理,除考生个人用户外,其它所有管理用户必须使用UKEY数字证书认证方式登录,使用人员全部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考生资格申报、材料提供、考试,以及监考教师、考务人员等全部签署诚信承诺书。
我市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按招生录取程序进行录取。民办学校市外招生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审核。
(五)实行阳光招生
切实落实公示和申诉制度,加强和完善社区代表(学生家长)参与监督制度。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诚信招生公开承诺制度。各学校要按要求将有关政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享受指标生资格学生名单、特殊考生及照顾录取政策等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各类考生录取标准经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相关方案、标准及公示情况于8月2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报市教体局备案。
(六)增强服务意识
市教体局有关科室、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在资格审核、报名等环节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部门数据共享、实施全程网办等措施,实现家长“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家长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七)严肃招生纪律
未经批准,严禁任何高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前进行招生宣传或组织考生报名、擅自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以代理、中介方式招生,或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学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初中学校、教师等阻止、干预学生合法选择志愿学校,或擅自代替学生报名。
切实维护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擅自补录学生,严禁无招生资质或未经批准招生的学校、机构非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未经批准,不得以国际班、双文凭班名义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备案,不得招收国际学生。
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市内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它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禁划分重点班、快慢班等。严格学籍管理,未进入录取数据库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严格落实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严禁宣传、炒作中考升学率。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下年度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办学水平评估、教师师德考核、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民办学校信誉等级评价等相关处理。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予办理学籍转接。对造成试题泄密,或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指标生分配、报名、考试、阅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殊考生资格审核、推荐和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要把廉洁办考、招生贯彻始终,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八)加强宣传指导
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初中学校要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并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以及各方责任印制“明白纸”,按照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一式两份发放给考生和家长,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初中学校留存一份以备市教育和体育局抽查,确保每一名考生和家长都熟知相关政策要求。各初中、高中学校要设立“中考咨询师”,由熟悉政策的人员担任并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解释。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稳定。
(九)加强风险防控
各学校要在各环节工作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结合近年来工作实际和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部门,完善疫情防控、安全保卫、考务安排等制度,针对报名、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风险评估,梳理风险点,细化风险清单,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工作方案应及时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准同意后实施。各学校的工作方案、风险清单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前报市教体局备案。
(十)明确目标责任
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要求和权责清单,厘清各学校工作清单,健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有关要求按规定纳入考核或督导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切实落实。
以上政策由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按照工作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寿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0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科目考试
时间安排表
3.2020年潍坊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照顾录
取政策
4.2020年寿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录取重点工作备忘录
附件1
2020年寿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效启
成 员:凌绪刚 黄本新 刘福昌 单学然 李永玖 韩艳俊
肖学军 张新坤 商荣宾 栾学涌 孙曰亮
领导小组下设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
主 任:肖学军
副主任:李钦涛
成 员: 杨庆训 孟令东 杨延民 李柏林 马效军
张伟林 常相利 张瑞海 张锡铭 林 琳
郭维桢 张夏华 丁 伟
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以及其它相关日常工作。
附件2
2020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科目
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7月13日 (星期一) |
语文(8:30-10:30) |
物理(14:0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7:30) |
7月14日 (星期二) |
数学(8:30-10:30) |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
7月15日 (星期三) |
英语(笔试部分) (8:30-10:00) |
|
7月16日 (星期四) |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
|
附件3
2020年潍坊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下特殊考生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它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被授予“潍坊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普通高中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4.独生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
5.军人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
6.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要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以任选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职业院校的,享受普通高中录取照顾政策。
7.对卫健部门审定的新冠肺炎援鄂医疗队员子女,今年报考普通高中的,享受“现役作战部队军人子女”同等照顾政策;报考本市三年中等职业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
附件4
2020年寿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重点工作备忘录
序号 |
工作项目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印发2020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
基础教育科 |
6月2日 |
2 |
召开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报名工作视频会议 |
教体局 |
6月5日 |
3 |
上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联系人信息 |
基础教育科 各初中学校 |
6月5日 |
4 |
组织音乐、美术考查,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级认定 |
教体局有关科室 初中学校 |
6月6-8日 |
5 |
各考点、初中学校制定疫情防控下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排查考试风险因素,制定风险清单和应急处置预案 |
基础教育科、初中学校、各考点 |
6月8日 |
6 |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核 2.审核、上报县外学籍回户籍所在地学生报考资格,并上传学生名单; |
基础教育科 初中学校 |
6月8-10日 |
7 |
1.上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上报高中学校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培养方案 |
各普通高中学校 |
6月9日 |
8 |
上报独生子女学生信息 上报指标生资格学生名单 |
基础教育科 初中学校 |
6月16-17日 |
9 |
1.潍坊市外学籍报考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
初中学校 |
6月19-23日 |
10 |
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特殊考生名单公示情况进行督查 |
基础教育科 初中学校 |
6月19-23日 |
11 |
上报中考平台考查科目成绩 |
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 初中学校 |
6月20日 |
12 |
审核少数民族、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名单及相关材料。 |
初中学校 基础教育科 |
6月22日 |
13 |
组织职业院校志愿填报 |
职成教科、初中学校 |
6月23-26日 |
14 |
上报中考平台少数民族、军人子女、独生子女、新冠肺炎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等特殊考生名单 |
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
|
6月23日 |
15 |
上传、确认中考平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
初中学校 基础教育科 |
6月25日 |
16 |
办理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
基础教育科、初中学校 |
6月26-27日 |
17 |
办理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
基础教育科、初中学校 |
6月28-29日 |
18 |
准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材料 |
基础教育科 |
7月1-8日 |
19 |
召开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培训会议 |
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 |
7月11日 |
20 |
召开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会议 |
教体局 |
7月11日 |
21 |
1.到潍坊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 2.各考点监控员培训会议 |
教研室 |
7月12日 |
22 |
组织文化课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
教体局 |
7月13-16日 |
23 |
组织阅卷、成绩统计及发布 |
教科研中心 |
7月28日左右 |
24 |
组织复核试卷 |
教科研中心、初中学校 |
7月30日 |
25 |
合成成绩并上报 |
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 |
8月1日 |
26 |
组织录取“3+4”志愿、上传录取结果 |
潍坊市教育局高教职教科、有关中职学校 |
8月上旬 |
27 |
组织普通高中录取,上报普通高中录取结果、招生录取方案、各类考生录取标准、公示情况证明材料 |
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高中学校 |
8月20日前 |
28 |
组织录取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上报录取结果 |
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
9月中旬 |
29 |
组织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录取,上报录取结果 |
市招生考试研究院、职成教科、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9月中旬、 11月20日 |
30 |
中考工作总结 |
市教体局相关单位、科室,各初中、高中学校学 |
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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